栏目: 其他说说 来源: www.jsqq.net 时间: 2022-08-18 00:00
刘少义
郭善泽/卡通
作为“贪官之祖”,羊舌具有贪官的所有特征:贪权、贪财、贪色、奸诈霸道、知法犯法。
说起项叔,不知道的人不多,说到弟弟杨童水,知道的人也不多。书玉二字的晋国贵族,虽然只代表司马和李官,却是历史记载的第一大贪官。前三个“奇迹”,让这个无名之人终于上了榜。
当然,说他是史上最贪心的人,并不代表他是史上最贪心的人。我们知道,随着五帝时代的结束和夏朝的诞生羊舌大墓,以及皇帝租界制度的消失,尤其是私有制时代的到来,腐败现象接踵而至。过去的贪官,我们之所以难寻,是因为很多经典已经被烧毁或遗失,所以羊舌的“苍蝇”就成了史书记载的第一只“大老虎”。
早在《夏书》就有“褪墨贼杀”的记载,可惜这本“夏书”已被秦火焚烧,“贪墨”的相关案子无法查明。讨论过。我常常想,如果不是司马迁的《史记》和左秋明的《左传》中的《夏书》,人们会认为我们古代没有贪官,都是清白的。
先有腐败,后有腐败的惩罚,这符合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所谓“暗黑墨贼”都是罪,“杀”就是刑。也就是说,在“头昏、墨黑、盗贼”刑罚出台之前,腐败就已经发生了,这是毫无疑问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墨”是贪污,与禹舜时期“墨、劓、喖、宫、打皮”五刑中的“墨”不同。五刑中的“墨”是刑,在《夏书》中“墨”中的“暗、墨、贼、杀”是罪,也就是今日的贿赂。这一点从左秋明对“墨”的解释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不说八卦,回头看看羊舌鱼大叔,没过多久就被杀了,杀他的原因就是他的腐败败坏法律。这让大哥的“不避亲”不是好故事,反而成了“养亲不贤”的遗憾,错人所带的教训被千古流传。
据《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七月,丙寅(晋国)治军于准南,羊舌蝎攻取司马,遂归于平丘诸侯。” 其他小附庸国展示实力是一种外交取向。没想到羊舌鲶鱼会借此机会索要贿赂,纵容大军在魏国境内闹事。于是,“侍卫派屠伯喂向庚叔,还有一绫……”
面对魏使送来的礼物,项豪兄长两难抉择。要知道,海外军演的目的,就是要说服诸侯。现在,我弟弟书玉居然还带着手下去骚扰周边国家的人民。说不定会传播晋国暴政的恶名,影响晋国的外交形象。禹的介绍让魏国明白,书禹的恶行并不代表晋,只是属于书禹的个人行为。”项守根叔背对织锦,曰:‘晋有羊舌蝎,贪得无厌,亦必有’。” 收到锦缎的玉伯不等魏派使者撤出大殿,所以他命令他的士兵停止他们的恶行,“如果他们不撤退,他们就会被禁止。” 鱼叔的贪婪,让魏国一眼就看出来了。
新任代官员书玉此次索贿受贿,开创了《夏书》被判贪污罪以来中国第一起有史记载的案件。人们说贪婪是贪得无厌的,这根本不是事实。如果舒雨在这之后停下来,他就不会再创造两个历史第一,也不会为了财富而丢了性命。昭恭十四年,书玉再接再厉,斩获执法贿赂、淫秽贿赂史上第一名。
据《左传·昭恭十四年》记载:“金星侯与雍子争地,久而未决。石景伯如楚,书玉负责,韩玄子命破老监狱,永子是罪过。你为一己私利而犯法,让原本有罪的永子逍遥法外,治愈了无辜的邢侯。没想到星侯也不好。被激怒了,不仅在法庭上杀了永子,还出手丢了剑,导致书玉也被杀,还让他的兄弟和叔叔预言“它也会在这里” .
书雨的偏爱当然不是没有道理的。原来,有罪的永子为了勾引,不惜牺牲自己的女儿,对代理法官舒玉使用了美人计。这场悲剧。“永子将女儿收给了书玉,书玉包庇星侯。星侯大怒,在朝中杀了书玉和永子。”
虽然人死了,但这件事也不能不管。书玉是你哥哥和叔叔推荐的。” 轩子问书香案情,书香说:‘三人同罪,生死相许也无妨。自恶掠夺美目睥睨,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眨眼。不忌为贼。《夏书》云:昏,墨,贼,杀。高涛之刑也。请遵照。石永子和书玉在城里。” 书玉死后,被以贪官“起诉”,尸体与行贿凶手一起暴露在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