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其他说说 来源: www.jsqq.net 时间: 2022-05-09 00:00
1、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
案例:嫌疑人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拨打事主家中电话,声称其家中电话欠费或是事主的身份资料与嫌疑犯有牵连,将事主电话转接给所谓的公安局或是其他司法机关,让事主核实,然后嫌疑人假冒公安人员谎称事主个人信息泄露,银行帐号已被人利用进行犯罪(如贩毒、洗黑钱、涉嫌诈骗等),要求事主及时进行账户保护、清查,并将电话转给银行客服中心,假冒的银行工作人员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到其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的账号上,并让事主到ATM机上按其指令进行操作或直接转账,实施诈骗。
2、以“车祸、摔伤住院”、“将人打伤、打死”需要赔偿为名的诈骗。
案例:嫌疑人在预先了解事主及其亲朋子女资料的情况下,利用事主亲朋子女上课、上班或手机关机期间,冒充医务人员或学校辅导员或朋友,通过打电话给事主家人或朋友,谎称其亲朋子女“出车祸”或“上体育课摔伤”住院,或在外将人打伤甚至打死,急需医疗费或者需要钱赔偿给死者家属,从而免受处罚等。从而达到骗钱的目的。
3、捡钱、捡贵重物品已邮寄回家,需要分红给同行的人诈骗。
案例:利用事主家中在外务工或是出差的时候,冒充事主亲朋子女短信或电话给事主说捡到几万元现金已经邮寄回家,但是同行的人要求分一部分钱,自己身上又没那么多钱,为了获得更大的便宜,让事主先给其打款,把要求分红的同行人安抚好,以免事情败露。事主往往有贪图便宜的思想,从而去银行汇钱。
4、事先录制QQ视频,诈骗QQ好友钱款。
案例:嫌疑人事先通过盗号软件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使用人的密码,并录制对方的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好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QQ号码使用人视频播放给其好友观看,以骗其信任,最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向其好友借钱,从而诈骗钱款。
5、虚构“购车/房退税”诱导事主到ATM进行转账操作的诈骗。
案例:嫌疑人事先通过其他手段获取购车/房人详细资料,以国税局或财政局工作人员名义用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事主,谎称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事主可享受购车/房退税,并留下所谓“服务电话”或“领导电话”以骗取事主信任,一旦事主与上述电话联系,即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诱导其到ATM机进行假退税真转账的操作。
6、虚构股票个股走势的诈骗。
案例:嫌疑人以某某证券公司(多以XX(如上海等)某某证券公司)的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的方式散发虚构的个股内幕消息和个股走势,实行会员制,按照会员等级收取一定费用。若指定的个股走势碰巧吻合,则再以索要咨询费并许诺将继续提供个股内幕消息或走势的方式实施诈骗。
7、冒充熟人诈骗。
案例:嫌疑人通过拨打事主电话或发送短信等手段冒充其外地熟人朋友或单位熟人(首次拨打,往往是以“你猜我是谁”“还记得我么”等语言“套磁”骗取事主信任),谎称出差办事,以出车祸、嫖娼或赌博被抓、家人住院等理由,要求事主通过银行汇款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8、网络购物诈骗。
案例:嫌疑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事主与其联系后,则要求先垫付“预付金”、 “手续费”、 “托运费”等,并通过银行转账骗得钱财。
9、虚假中奖信息诈骗。
案例:嫌疑人利用事主投机致富的侥幸心理,借助网络、短信、电话、刮刮卡、信件等媒介为平台发送虚假中奖信息,继而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邮资、税费为由,骗取钱财。
10、虚构绑架事实诈骗。
案例:嫌疑人给事主打电话,谎称事主孩子等亲属被其绑架,并模拟孩子、亲人的哭声、叫喊声,从而骗取事主钱财。
11、假冒汇款或催还借款名义进行诈骗。
案例:嫌疑人先发送诸如“你好!请把钱汇到xx银行(或其他银行);账号:XXXXXXX,谢谢!”之类的短信,事主误以为是商业伙伴或债权人的短信,即按要求把款项汇到某指定账户。再去核实时,就后悔莫及了。此种诈骗的嫌疑人往往是误打误撞,恰巧事主正准备办理汇款事项,因粗心大意不及多想,结果把钱款“汇”错了对象。
12、发送虚假招聘广告诈骗。
案例:嫌疑人以招聘业务员为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事主一旦与其联系,便以收取“介绍费”、“培训费”、“服装费”为由实施诈骗。
13、发送预测彩票信息诈骗。
案例:嫌疑人通过互联网散发虚构的预测彩票(六合彩、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信息,实行会员制,通过注册会员,预测中奖号码,收取会员费、保证金、税金等实施诈骗。
14、发布敲诈勒索的信息实施诈骗。
案例:嫌疑人向手机用户发布“不想有血光之灾……”、 “如不将钱汇到xxxx帐户,就卸掉你的大腿”等内容信息,事主因害怕产生后果,往往主动向指定帐户汇钱。
15、发布出售特价飞机票或者火车票的信息实施诈骗。
案例: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发布该类信息后,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后,便以需要订金等形式要求被害人汇款,从而实施诈骗。
16、虚假贷款信息诈骗。
案例:嫌疑人针对需要小额贷款的群体,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虚假贷款信息,一旦有事主与其联系,则以收取贷款人保证金、利息等名义,骗取事主钱财。
17、“低价购名车”诈骗。
案例: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主要利用事主贪图便宜的心理,向事主发送低价出售二手名车等虚假信息,短信内容一般为:“本集团有九成新套牌走私名车(而出售价格只是市场价的零头)出售”。待被害人拨打联系电话想要购买时,不法分子提出必须交定金、托运费等费用才能进一步办理,要求其向提供的账户汇款,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18、发送招嫖等不法信息诈骗。
案例:嫌疑人通过拨打电话(往往是女性,从而降低事主的心理戒备)或是发送短信大致内容为:“本公司长期在***地为广大男同胞提供优质美女、处女特别服务,包您满意,不满意不收钱”。在事主答应和其进行交易后,嫌疑人会要求事主事先汇去一部分钱作为风险金,在交易完毕之后如果安全就只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价格收取费用,风险金会退给事主,要是事主不守规矩他们会采取报复。一旦事主给其打钱后,往往还会继续以各种理由要求事主继续打钱,直到事主发觉事情不对不再给其打钱时才收手。而此类诈骗的事主碍于法律和道德,往往不会来公安机关报案,从而会使犯罪分子更加肆无忌惮地诈骗他人钱财。